7月31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海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在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中正式增设技术转移专业,旨在引导更多专业人才投身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效解决科研与市场“两张皮”的问题,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转移人才支撑。
根据《条件》,技术转移专业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此次评审条件突出市场导向和业绩贡献,考察申报人员的实际工作成效。例如,申报副研究员职称,要求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不少于5项,促成的技术交易额累计不少于400万元;或在海南省就地转化技术交易额累计不少于300万元。申报研究员职称,则要求促成技术交易额累计不少于900万元,或就地转化技术交易额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此外,《条件》建立了破格申报机制。对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前沿领域突破,在理论研究、技术转移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省科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评审条件落地,是落实国家自然科学职称改革、海南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从政策层面认可技术转移工作专业价值,实现“成果转化有职称、干出实绩有晋升”,充分激发技术转移人才服务产业转化的积极性。

热门信息
2023-09-19 21:01:38
2022-10-27 19:06:03
2022-02-17 17:16:24
2022-01-11 09:37:12
2023-09-04 10:04:03
2023-02-03 20:03:57
2023-01-05 19:42:12
2024-09-02 17:20:57
2021-09-22 10:47:38
2022-04-02 15:15:08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