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出台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 (试行)_经验交流_通知公告_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
陵水出台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 (试行)
栏目:经验交流 来源:陵河党旗红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05-06 16:03:26 点击数:0

为积极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立健全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机制,陵水结合实际,出台《陵水黎族自治县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有6章共20条内容,明确了陵水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范围与条件、认定标准编制与发布、认定程序和认定管理等方面内容。《办法》明确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凭在陵水签订全职工作3年及以上的劳务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者即可申请。并根据每年度结合陵水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制定的《陵水黎族自治县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涵盖的岗位范围进行认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工作常年分批受理,认定后的有效周期为1年,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将纳入我县人才信息库管理服务。

《办法》中规定,认定为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可享受不落户购房、购车,放宽年龄限制申请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等政策。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目的在于通过急需紧缺人才认定,使人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才到我县“最迫切”“最急需”的岗位工作,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我县干事创业,积极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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