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具体申报材料可根据附件《2023年白沙黎族自治县中、初级职称评审责任区分及相关部门信息一览表》(简称《一览表》)中的办公电话进行咨询,或根据各主管部门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
申报人参照《一览表》拟定的受理时间,将材料报送至相对应系列的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条件:
(二)资历条件。申报人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它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由县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发布年度评审通知时予以明确。
相关注意事项:
(二)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我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三)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简称“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以考代评专业的职称评审(认定)及流动确认;
(四)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实行以考代评,申报人员须参加2023年度的中、初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主管部门不再进行知识产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评审或认定;
(五)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不参加职称评审,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仅限于未获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的不能申请二次认定。
附件:2023年白沙县中、初级职称评审责任区分及相关部门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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