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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常见问题
栏目:工作动态 来源:儋州人才 发布时间:2023-09-27 09:36:46 点击数:0

    为贯彻《关于印发<“候鸟”人才工作提档增效十项措施>的通知》(儋人才局通〔202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儋州洋浦“候鸟”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我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候鸟”人才关心的异地就医常见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现将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01.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目前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的随迁老人、出省打工的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是有临时外出就医需要的人员,均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普通门诊无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02.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前,①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海南医保APP、海南医保小程序等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还可以在上面查询办理进度、取消备案等业务;②通过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03.异地就医人员办理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答:异地备案分不同类型需要的材料不一样: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含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人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需提供《海南省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并履行承诺相关要求;②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说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③因病情需要转诊至省外异地治疗人员提供《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异地结算申请表》;④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罕见病及精神类疾病的参保人员可凭以下任一材料申请: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提出转诊建议的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相关确诊疾病的检查报告即可。

04.在省外临时突发疾病,来不及备案,怎么办呢?答:参保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需急诊、抢救就医的,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在线上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急诊”标识,参保人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即视同已备案。

05.看门诊慢特病可以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吗?答: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一共有52种。①全国目前有5个病种可以实现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具体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这五个病种。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确定定点医院后,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即可直接联网结算。②除了那5个病种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外,其他47个门诊慢特病种,参保人异地就诊这些疾病时,注意不要按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而是需要按照我省规定在定点医院全额自费结算后,凭相关凭证回参保地按照门诊慢特病的标准进行手工报销。

06.异地看病垫付医疗费用后,到社保报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异地看病垫付医疗费用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散单报销,分两种情况,①门诊慢特病需提交以下材料:医疗费用专用票据原件(或电子票据打印版);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印章)。②住院提交以下材料:医疗费用专用票据原件(或电子票据打印版);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印章);出院记录原件(加盖医院印章)及特殊情况说明材料。  

07.怎样能查询到自己异地就医能不能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答:参保人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时需要先按照我省规定进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服务专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门慢特资格”,查询自己的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信息,以及选择的门诊慢特病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儋州市经办咨询电话0898-2332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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