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骨干校长公告 (第1号)_万宁_市县动态_工作动态_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
海南省万宁市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骨干校长公告 (第1号)
栏目:工作动态 来源: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 发布时间:2023-10-11 11:12:38 点击数:0

海南省万宁市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

骨干校长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管理水平,加强中小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经市委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骨干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完全中学“骨干校长”若干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岗符合条件人员(含本省、市符合条件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1973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以及5年以上(含5年)相应学段正、副校长任职经历;


(四)任正科级及以上或任副科级满2年的现职校长、副校长;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已聘任为高级及以上职称;中共党员;


(六)曾被县级及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优先;或任职学校被评为县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或县级一级学校;


(七)近5年内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正、副校长任职期间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八)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按截止2023年8月31日(含)计算。


(九)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处分期限未满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曾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四、享受待遇


人员待遇及相关补贴:


(一)薪酬:工资按岗位级别发放。


(二)安家费:30万元,分5年发放,第一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发放6万元;第二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发放6万元,以此类推到第5年全部发完。安家费发放范围:省外引进校长享受安家费待遇,本省其他市县和本市的校长竞聘上岗,不享受安家费待遇。


(三)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主动提出调离万宁。


(四)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奖励补贴:校长(含本省、市竞聘上岗的校长)履职期间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发放8万元奖励补贴,考核为其他等次的不发放;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调整岗位做解聘处理,相关待遇不再享受。年度考核奖励补贴发放范围:省外引进和本省其他市县、本市竞聘上岗的校长经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均享受年度考核奖励补贴。


(五)其他待遇:录用人员在编内任职期间,与同校其他编内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五、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及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6日上午9:00- 10月13日上午12:00(8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网址:海南自贸港招聘网https://wnjyj.iguopin.com/


(考生使用电脑端、复制链接至浏览打开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海南自贸港招聘网查看招聘公告,并通过以上网址报名。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材料,以下为所需上传的全部报名材料,建议按①-⑩项目分别整理为PDF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或社保卡;


②教师资格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


⑤任现职文件、任职经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校长聘任书);


⑥党员证明;


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⑧年度工作考核表,若无则提供承诺书;


⑨岗位要求的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标志性成果材料;


⑩其他与报考职位要求有关的证明材料等。


5.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否则报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材料复审结果为准。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0月10日上午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12时准时关闭,2023年10月13日上午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10月10日上午      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线上资格初审


1.由万宁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中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2.由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报名材料综合评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设开考比例。


3.评审专家组由万宁市教育局委托教育专家组成。


(三)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


1.现场资格审查由万宁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入围面试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考核由笔试考核、面试答辩和业绩材料评审三个方面组成,分别占30%,60%,1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录用。


3.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录用。


4.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入围业绩材料评审,业绩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审核应聘者担任校长(副校长)期间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组依据校长、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5.综合考核成绩=笔试分×30%+面试答辩分×60%+业绩材料评分×10%。


(四)体检与考察


依综合成绩高低按相关程序进行岗位选择和调剂后,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和体检后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体检需要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自理;对各类人选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师德师风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


市教育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有关单位和相关学校应按规定办理入编或入职手续。


(七)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六、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发现应聘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万宁市2023年引进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2223475,唐老师。

万宁市2023年公开引进骨干校长报名登记表(2).doc




                   万宁市2023年引进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8日



二维码
手机扫码浏览收藏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