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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修订)》《澄迈县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印发
栏目:工作动态 来源:澄迈党建 发布时间:2023-10-31 点击数:0
千年福地,长寿之乡;广纳众方贤士,精心“筑巢”,引得“金凤”来。

为吸引更多人才到我县就业创业,进一步助力我县人才事业创新发展,2023年10月19日,《澄迈县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澄迈县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印发。

《办法》主要对认定范围与条件进行了修订,扩大了认定范畴、增加了类别、放宽了年龄限制,同时还增加了备案环节;《目录》涉及的领域由9个扩充到15个,人才类别由126项扩充到271项,并对原有27项急需紧缺人才类别的条件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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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认定为澄迈县急需紧缺人才?

1.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符合《澄迈县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范围或具有特殊专长、特殊才能、特殊技艺、特殊贡献的人才,可申报认定。

2.在我县全职工作或柔性引进并在我县开展工作的人才,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县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提供近3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清单),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含65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业绩较好,具有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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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急需紧缺人才可以享受哪些人才待遇?

一、落户

在我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不受年龄限制(限在县域内落户)。

二、购房

(一)商品房购房资格: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二)安居房购房资格: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本人在本县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省内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安居房。

三、购车

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参照本省居民同等条件购车。

四、住房补贴

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年龄享受我县人才住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

有急需紧缺人才证书的D类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人年龄放宽至55岁,补贴标准为5000元/月(政企1:1);

有急需紧缺人才证书的E类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人年龄放宽至55岁,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政企1:1);  

住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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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澄迈县急需紧缺人才咨询电话:

0898-67613121(金江窗口)

0898-67489778(老城窗口)

开放和自由的澄迈,诚邀有识之士积极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在澄迈这片热土上找到施展才华、彰显价值的舞台,共享发展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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