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3〕19号)要求,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完成了我省初审推荐工作。经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全国各地报送的初审对象进行评审后反馈,确定了我省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为海南省南繁管理局等7个单位,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为高崎等15名同志。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省正式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
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提出或者不符合事实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一惠,0898-65852995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201房,邮政编码:570204
附件:海南省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汇总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1日
一、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表
二、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正式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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