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有效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昌江黎族自治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5天(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邮寄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17号(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邮编:572700
电子邮箱:cjxlwj@hainan.gov.cn
联系电话:26622092,联系人:林先生
昌江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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