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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打造编制“周转池” 助力人才队伍建设
栏目:省级动态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稿件作者:黎鹏 发布时间:2024-03-18 19:46:04 点击数:0

3月18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重点人才政策”专场举行,海南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有效支持和保障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我省确定500个“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最长使用期限为3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领域的省属事业单位满编或现有空编数不足,但又确需引进高层次人才时,可申请使用。


“在《海南省省本级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使用办法(试行)》中,我们对‘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作了界定,明确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在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确定一定数量的‘周转编制’,用于省本级事业单位一定期限内通过‘先进后出’方式补充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申请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的具体流程为:首先,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研究提出使用“周转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连同本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拟引进人员个人情况甄别材料,如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主要业绩材料等,根据权限报省委编办;第二步,省委编办审核资料,并征求省委人才发展局等部门意见,形成审核意见,确定用人单位申请使用的“周转编制”数;最后,根据省委编办的审核意见,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报省人社厅办理进人的手续,并报省委编办办理人员编制实名制手续。


为了确保“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能够得到合理有效使用,帮助用人单位招揽真正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明确了对“周转编制”的使用管理,要坚持高端定位、人岗相适,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优先保障科研创新的实际需要。同时规定了“周转编制”的使用条件,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使用条件不尽相同。比如,本科高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符合海南一流学科建设及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需要、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为确保省内各用人单位之间人才合理流动和良性发展,《办法(试行)》规定“省内在编在职人员交流到省直事业单位的”“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省直事业单位”两种情形不适用“周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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