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文件下好人才“引育用留”四步棋_省级动态_工作动态_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
海南出台文件下好人才“引育用留”四步棋
栏目:省级动态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稿件作者:黎鹏 发布时间:2024-03-18 19:49:16 点击数:0

海南日报记者从3月18日举行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重点人才政策”专场上了解到,我省围绕解决政策碎片化、系统性不强、含金量不高等问题,聚焦人才“引育留用”各环节,在充分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旨在让各类用人主体和广大人才更全面了解我省人才政策核心内容。


作为一项“管总”的政策,《若干政策措施》分为6个部分,共26项政策措施。


在人才引进部分,《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实施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项目、青年大学生招引专项、柔性引才项目3个项目,给予企事业单位引才聚才、支持市场化社会化引才、支持引才平台建设3个方面支持。

根据《若干政策措施》,首次在海南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35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落实求职创业补贴、租房或购房补贴等政策基础上,市县可给予一定期限的生活补贴;对用人单位在省外建设的“人才飞地”,根据研发投入、科研成果产出、人才引进等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纳入重点产业核心人才“白名单”的人才提供特殊支持保障;对正常运营3年内累计成功为海南引进境外人才100人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按规定获得引才奖励的同时,还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额外引才奖励。


在人才培养部分,《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实施“南海”人才开发计划、“海商”培养工程以及“技能自贸港”行动和博士后培养倍增行动,明确南海育才项目、南海新星项目向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行业企业倾斜,培养对象占比原则上不少于50%;每年组织100名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骨干人才有针对性进行培训,提高人才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按规定给予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最高30万元奖励;将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的日常生活补助提高到15万元,面上资助项目标准提高到10万元。


在创新创业部分,《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人才创业促进计划,同时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力度、加大采购扶持力度、加强人才创业载体建设,明确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30万元、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投产后的连续3—5年,每年可提取10%的营业利润用于科研人员奖励;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使用激励部分,《若干政策措施》提出5项改革支持举措,分别是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健全人才荣誉制度。

此外,《若干政策措施》还聚焦优化国际人才管理、服务保障等部分提出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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