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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各区首次!天涯区推出“人才服务十条” 为人才提供“上管老下管小”全方位服务
栏目: 工作动态 来源:三亚日报 发布时间:2024-04-19 09:20:18 点击数:0

记者4月18日从天涯区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天涯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安居乐业的环境,天涯区近期围绕人才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需求,推出天涯区人才服务十条措施。

不同于省市人才政策的是,“天涯区人才服务十条”中人才的认定给予了企业极大的自主权,为企业留住人才,增添发展动能提供了极大助力,是省市人才政策的有益补充。同时,“十条”举措不仅涵盖了人才子女教育,也涉及到了人才直系亲属的就业和就医,旨在为人才提供“上管老下管小”的全方位服务,切实增强人才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着力营造尊才、重才、敬才、爱才的社会氛围。

“该十条举措也是三亚市各区首次推出人才服务举措,充分表明了天涯区委区政府打造三亚主城区营商环境样本的坚定决心。”天涯区相关负责人称,该区今后将持续整合全区优质服务资源,聚焦人才服务需求,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着力构建人才与企业发展的最优生态。 


 附:天涯区人才服务十条措施 


第一条 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三亚市天涯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社会投资额超过5000万以上的重点项目实际实施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年纳税额超过2500万以上企业以及区属重点园区的运营企业部门中层正职以上等高级人才(高级人才由企业自行认定,天涯区政府审核,原则上每个企业不超过2人)。

第二条 适用范围企业涉及的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供详细的政策和环评、排污、设计、水保、消防、施工等高级工程师上门技术指导,专人负责,特事特办,快速审批。

第三条 适用范围的企业和个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安排专职人员帮办代办,解答疑惑、解读政策,督促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符合规定的审批问题。 

第四条 适用范围人员在三亚市内无住房的,参照本区在编在岗人员标准提供过渡期周转房,夫妻双方同属保障对象的,不重复保障,过渡期不超过2年。

第五条 适用范围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区属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绿色通道。

第六条 适用范围人员的子女在天涯区申请就读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由天涯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相对就近解决。

第七条 适用范围人员直系亲属就业由区人社局优先推荐合适的岗位,提供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和指导。区人社局与本方案适用范围企业做好信息互通,定期集中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协助企业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第八条 天涯区各党群服务中心可为适用范围人员举办公益活动优先免费提供场地。

第九条 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等单位在每年4月底前向区营商局提供本实施方案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名单,区营商局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人才名单申报工作并按程序提交审议后交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第十条 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对适用范围人员申报省、市相关优惠及服务事项提供协助,做好政策对接。已经在省、市享受过同类优惠及服务事项的人员,按照从高且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办理。


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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