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东方市黎锦工艺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请职称评审请联系
东方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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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01
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级别和申报渠道
黎锦工艺专业技术属于工艺美术系列,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初级和中级两个层级职称,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助理级,员级、助理级和中级职称名称依次为黎锦专业工艺美术员、黎锦专业助理工艺美术师、黎锦专业工艺美术师。
各乡镇、华侨经济区负责指导本地区各村黎锦工艺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做意见盖章后报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企业等社会组织黎锦工艺技术人才由所在单位做意见盖章后报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负责我市从事黎锦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称申报的受理和评审工作。
申报人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申报人越级参加省直部门评审或未经我局审核同意委托其他单位评审取得的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律无效。
03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需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报送,不接受委托他人报送。
1.第一阶段(5月6日至7月5日)受理全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报送申报材料。
2.第二阶段(7月5日至7月31日)只受理7月5日前已受理申报材料的修改补充,不再接收新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地点:东方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东方市八所镇东府路市政府大院1号楼二楼216室)。
(三)联系方式:周勇健,0898-25527288。
材料报送方式一般为现场报送,在受理审核期间,为避免排队等待,请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提前电话预约。
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
评审认定条件以及相关政策
(一)黎锦工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认定条件按照《中共东方市委人才发展局 东方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方市黎锦工艺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东人才局字〔2023〕15号)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
(二)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对照《东方市黎锦工艺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单位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具体如下:
1.以评审方式申报的人员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本单位或本乡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统一装在一个文件档案袋或A4规格的档案盒里,档案袋或档案盒正面须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专业、申报级别、联系电话,申报材料的原件经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验证审核后退回申报人,申报材料应按下列顺序内容装订成册:
①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黎锦工艺美术专业x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专业、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日期,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公章;
②目录。目录应根据实际材料情况编辑页码;
③个人综述材料;
④单位(合作社、乡镇)公示证明材料;
⑤学历及学位证书。申报人系2000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⑦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
⑧近三年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表盖章还要压考核等次处,如在“优秀”“称职”处盖章;此外盖章要注意上压单位下压年月日);
⑨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⑩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A.身份证或社保卡;B.社保缴费证明;C.无违法犯罪证明;
⑪《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2024年度XXX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无需装订。
2.以认定方式申报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申报,常年受理,详情查看附件1)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审核内容包括学历、资历、论文论著、工作业绩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合规、完整。其中,对申报认定的,还需进行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审核合格和考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关表格上注明意见并盖章,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自由职业者由所在乡镇进行公示。
(三)行业主管部门受理
申报材料须由单位派专人在规定受理时间内统一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受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的,各单位应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补齐,逾期不再受理补交申报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通报所在单位,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已获职称资格的收回资格证书、撤销职称资格,并从次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受理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2024年度东方市黎锦工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含电子版)。
2.申报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1套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受理审核即退)。
(四)组织评审。东方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归类,并报东方市委人才发展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一般采用现场答辩、技术操作、成果展示、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评审当天,申报人须持身份证和相关作品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评审。参加黎锦工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需自备腰织机工具,同时在工具上统一备好黑色经线、彩色纬线(花线)、剪刀、梳子等常用的黎锦织造用具,经线宽度要求为30厘米。未能如期参加评审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评审和公示。评审、认定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印发评审通知、获取职称证书。评审、认定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方市委人才发展局印发有关评审通过人员的通知后发放职称证书,并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审核备案。
认定对象
现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认定条件
直接认定仅限初次,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申请认定,黎锦工艺职称直接认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黎锦工艺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黎锦工艺技术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可认定黎锦专业工艺美术员资格。
二、黎锦工艺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黎锦工艺技术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合格,可认定黎锦专业工艺美术员资格。
三、黎锦工艺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黎锦工艺技术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合格,可认定黎锦专业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
四、黎锦工艺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黎锦工艺技术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可认定黎锦专业助理工艺美术师。
五、获得黎锦工艺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黎锦工艺技术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可认定黎锦专业工艺美术师资格。
六、被评选为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人选的从事黎锦工艺技术工作并掌握织锦技艺技能的人才,可认定黎锦专业工艺美术师资格。
七、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含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或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含原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命名为国家级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可认定工艺美术师资格。
考核情况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申请材料
除免冠证件照片为JPG格式外,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PDF格式扫描上传)
(一)《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
(二)身份证
(三)社保缴费记录
(四)用工劳动合同
(五)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六)继续教育证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
(七)彩色证件照片
(八)学历证书
注:线上认定材料以系统要求为主。
认定操作流程
进入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进行账号登录(首次需注册)后定位海南省东方市,点击“个人服务-按部门分类-市委人才发展局”选择在线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初级、中级)”,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提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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