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省决定实施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工程,到2020年,重点面向科技型企业,在我省重点领域、优势产业和重点创新项目中选拔350名具有较强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能力,敢于创业、勇于创新的创业人才进行培养。
创业英才培养政策依据
《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琼办发〔2012〕6号)
创业英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
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科学技术厅、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创业英才培养计划申报条件
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经营管理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有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或掌握相关产业核心技术,科技成果或技术国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的经济效益,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研发或管理工作3年以上(含3年),熟悉相关领域,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三)为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且为第一大股东。
创业英才培养计划申报程序
上一条:重大人才工程
下一条:百人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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