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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5部门出台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意见
栏目:人才政策 来源:海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12-27 22:33:15 点击数:0

 为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基层一线流动,优先发展我省基层教育卫生事业,省委人才发展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2月26日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改革绩效薪酬制度、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实施意见》从招聘、岗位管理、评价、激励等10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在畅通引进渠道上,提出了急需紧缺教育卫生人才可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考察招聘等措施。在强化提升培训上,提出举办基层本科医学班、乡村学校“一专多能”教师班,保障每名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有省内外学习提升的培训机会。在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上,《实施意见》指出,在卫生领域建立“县属乡用”“乡属村用”使用机制,在教育领域建立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制度,在市县设立1个至2个“农村省级骨干校长”竞聘岗位,每个乡镇设立1个至2个“农村特级教师”竞聘岗位、5个至10个“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竞聘岗位,面向全省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公开竞聘。

在待遇提升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地区越偏远越艰苦补贴越高的原则,较大幅度提高基层优秀教育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据悉,这次改革激励试点率先在五指山、临高、白沙、保亭、琼中5个国定贫困市县的乡镇(不含县镇)及以下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试点时间为期1年,实施半年后将组织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在全省推广。(记者: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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