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第三批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计划于2023年开展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第三批申报评选工作。
选拔培养对象300人。其中:南海创新人才50人,南海创业人才100人,南海工匠100人,南海乡土人才50人。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17:00.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对象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
2.全职在琼连续工作并在琼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2年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入选后能全职在琼连续工作5年以上(创业类人才可不要求全职在琼工作);
(二)核心条件
1.南海创新人才:应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或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相关行业中具有较高声望,学术成就突出,为行业所公认;科研学术水平达到国内新进,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的潜力。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下同)。
2.南海创业人才:应是在海南创办企业且企业实质性运营,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拥有本企业的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本企业技术与产品属于我省重点支持发展领域,并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企业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成长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3.南海工匠:应长期坚守在一线岗位,并技术高超,或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人才等方面业绩显著,在参加或指导技能竞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立足岗位,在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贡献。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4.南海乡土人才:应立志奉献乡村振兴事业,扎根农村基层,从事乡村产业发展3年以上,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当地发展。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千万人才工程等)的人选以及入选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百人专项”“千人专项”“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南海系列育才计划”等人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评南海育才项目。
(一)个人填报
2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登陆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https://www.zmgrc.gov.cn)下载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单位或所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培养类别,且申报所用的成果或项目等只供一人申报使用。
申报材料报送时要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具体包括:
《申报书》(附件1、2、3、4中一个),需提供纸质版和word版,并刻光盘(以“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
申报对象身份、学历、科技成果、所获奖励或荣誉、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佐证材料。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要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报送。
(二)单位推荐
2月28日前,申报对象所在单位或所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填写申报汇总表,按隶属关系提交市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
(三)部门审核
3月12日前,市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审核意见后,按申报主管部门作出审核意见后,按申报项目提交受理部门,同时报送申报汇总表。
(四)受理审核
3月31日前,省级各项目受理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受理审核。其中,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按归口负责南海创新人才受理审核工作,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汇总;省科技厅负责南海创业人才受理审核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南海工匠项目受理审核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南海乡土人才受理审核工作。
(五)组织评审
4月,省委人才办按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考察,严格按照标准,突出初步建议人选。
(六)人选复核
5月初,省委人才办组建专家组对初步建议人选进行复核,并在征求政法委、环保、税务、公安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建议人选名单。
(七)公示发布
5月中旬,省委人才办将建议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南海育才项目培养周期为5年,实行“五年两次(期中、期满)”跟踪考核,期中考核合格以上的继续培养,期中、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在培养周期内,培养对象享受以下培养支持举措。
(一)南海创新人才
给予南海创新人才每人50万元人才支持经费;发挥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支持承担省级科研项目;支持协助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申请项目及经费,支持申报参评国家级人才项目。
(二)南海创业人才
给予南海创业人才每人30万元人才支持经费;发挥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支持申报参评国家级人才项目。
(三)南海工匠
给予南海工匠每人30万元人才支持经费;支持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支持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
(四)南海乡土人才
给予南海乡土人才每人15万元人才支持经费;发挥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优先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
上述人选经培养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重大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的,直接纳入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加强联系服务。
附件:
1.《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创新人才申报书》
2.《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创业人才申报书》
3.《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工匠申报书》
4.《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乡土人才申报书》
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县委人才发展局
联系人:吉家蓉、李莹莹
联系电话:0898-26699890
报送地址:县行政办公大楼五楼549室
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谢晓娜
联系电话:13976711288
报送地址:县行政办公大楼五楼535室
县工信局
联系人:赵金品
联系电话:18289237937
报送地址:县行政办公大楼三楼325室
县人社局
联系人:郭教升
联系电话:13518818527
报送地址:县石碌镇和谐路城北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社保室
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益锋
联系电话:15248975489
报送地址:县行政办公大楼九楼912室
县旅文局
联系人:傅云雷
联系电话:15120796550
报送地址:县石碌镇东风路17号县旅文局三楼体育管理室
县卫健委
联系人:谢玉娇
联系电话:18976180601
报送地址:县石碌镇东风路32号县卫健委四楼407室
县教育局
联系人:符华伟
联系电话:15008022578
报送地址:县石碌镇东风路39号县教育局三楼人事管理室
县资规局
联系人:曾江慧
联系电话:15595866256
报送地址:县人民北路169号县资规局三楼302室
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培相
联系电话:18589592039
报送地址:县市民广场二路县财政局三楼306室
注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3年2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交由县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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