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了推进文昌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与发展,鼓励大众创新创业,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根据《文昌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文科工信〔2022〕129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文昌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市级星创天地、市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的,需符合《文昌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条件且尚未被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
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市级星创天地、市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的,需提供《文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文昌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文昌市星创天地认定申请书》和《文昌市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方式
本年度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市级星创天地、市级大学科技园认定,依托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即“海易兑”,http://hqzc.wssp.hainan.gov.cn),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在线填写认定申请表和提交相关附件材料。企业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8日18:00至2024年4月10日23:59,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发布通知。由市科工信局根据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及技术创新需要,发布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申报通知,明确具体申报要求。
(二)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即“海易兑”,http://hqzc.wssp.hainan.gov.cn)上在线填写认定申请表和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提出申报申请。
(三)受理审查。由市科工信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单位申报的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材料,并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进行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专家评审。市科工信局单独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本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需要,可组织实地核查。
评审专家需对是否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等作出具体的论证意见,论证意见结论分为同意认定、备选、不认定。
(五)行政决策。市科工信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和全市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总体布局,提出认定建议,提请局务会审议、局党组会审定。
(六)公示。经市科工信局审定的市级创新创业平台的认定结果,在文昌市政府网站上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交市科工信局。市科工信局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结果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七)下达通知。完成公示后,由市科工信局下达认定文件。
五、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综合技术室,周华天,13976627106。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1.《文昌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2.《文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
3.《文昌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4.《文昌市星创天地认定申请书》
5.《文昌市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书》
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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