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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出台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联动贯通办法
栏目:工作动态 来源:海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4-01-23 15:24:57 点击数:0

为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审计监督的专业性,增强监督合力,近日,琼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琼海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联动贯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协作双方贯通监督原则,并对共谋工作计划、共建联动队伍、共享监督成果、共推整改督查、共促问题整改等方面作出规定。在制定工作计划方面,就重点监督事项提前沟通,科学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和监督对象,制定方案、进驻、反馈、整改“四同步”的联动工作方案;在队伍建设方面,挑选财经、法律、审计、计算机等业务的骨干人员组建人才库,搭建交流平台,为监督联动工作夯实人才基础;在共享监督成果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采取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调研、面对面监督和专题询问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市审计局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监督建议和代表调研过程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等纳入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对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在问题整改督查方面,市审计局将人大监督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整改情况列为审计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对整改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屡审屡犯的部门,形成相关材料报告市委研究处理。

为确保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顺畅运行,人大和审计机关将按《暂行办法》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工作计划、项目方案、成果运用等重要事项,协同抓好事前互联、事中互通和事后互享等各项机制的落实,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络。(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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